当前位置:活性炭 > 国标文件 > 正文

木质净水用活性炭GB/T 13803.2-1999

2021-08-25 国标文件

木质净水用活性炭GB/T 13803.2-1999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质净水用活性炭》本标准执行号为:GB/T 13803.2-1999,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10日发布,于2000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本标准现行,代替GB/T 13803-1992。

前言

本标准是对GB/T 13803-1992《木质净水用活性炭》(1993-08-01实施)的修订。

原GB/T 13803-1992技术指标中分为优级品、一级品、二级品,本标准在修订中根据GB/T 12707-1991《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》划分为一级品、二级品,故各项技术指标相应作了较大调整。

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,代替GB/T 13803-1992。

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。
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施荫锐。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净水用活性炭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以木质为原料生产的无定形颗粒活性炭,主要用于饮用水、酒类、各种清凉饮用水的净化处理。

2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12496.1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表观密度的测定

GB/T 12496.2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粒度分布的测定

GB/T 12496.3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灰分含量的测定

GB/T 12496.4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水分含量的测定

GB/T 12496.6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强度的测定

GB/T 12496.7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pH值的测定

GB/T 12496.8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碘吸附值的测定

GB/T 12496.10-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亚甲基蓝吸附值的测定

GB/T 13803.4-1999 针剂用活性炭

3 技术要求

3.1 外观

黑色无定形颗粒状、本身无毒、无臭、无味。

3.2 不纯物

木质净水用活性炭不能混入含有对人体健康有毒或有害有物质。

3.3 质量指标

木质净水用活性炭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。

表1质量指标

项目 指标
一级品 二级品
碘吸附值,mg/g≥ 1000 900
亚甲基蓝吸附率≥ mL/0.1g 9.0 7.0
mg/g (135) (105)
强度,%≥ 94.0 85.0
表观密度,g/mL 0.45-0.55 0.32-0.47
粒度 2.0mm-0.63mm%≥ 90 85
0.63mm以下,%≤ 5 5
水分,%≤ 10.0 10.0
pH值≥ 5.5-6.5 5.5-6.5
灰分,%≤ 5.0 5.0

4 试验方法

4.1 碘吸附值

按GB/T 12496.8进行测定。

4.2 亚甲基蓝吸附值

按GB/T 12496.10进行测定

4.3 强度

按GB/T 12496.6进行测定。

4.4 表观密度

按GB/T 12496.1进行测定。

4.5 粒度

按GB/T 12496.2进行测定。

4.6 水分

按GB/T 12496.4进行测定。

4.7 pH值

按GB/T 12496.7进行测定。

4.8 灰分

按GB/T 12496.3进行测定。

5 检验规则

按GB/T 13803.4-1999第5章执行。

6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按GB/T 13803.4-1999 第6章执行。

首页
一键拨号
联系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