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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重金属的测定GB/T 12496.22-1999

2021-08-06 国标文件

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重金属的测定GB/T 12496.22-1999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重金属的测定》,标准号:GB/T 12496.22-1999代替GB/T 12496.13-1990。(现行)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活性炭重金属含量的试验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活性炭。

2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6682-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
3 方法提要

试样加盐酸溶液煮沸过滤,蒸干滤液。然后用乙酸溶液溶解,用比浊法确定溶解液中的重金属含量。

4 试剂和溶液

本标准中所用水应符合GB/T 6682中三级水规格,所列试剂除特殊规定外,均指分析纯试剂。

4.1 盐酸(GB/T 622),“1+9”溶液。

4.2 溴水(HG 3-300)。

4.3 冰乙酸(GB/T 676),“1+16”溶液。

4.4 硫化钠[Na2S·9H2O](HG3-905)。

4.5 硫化钠溶液

称取硫化钠5g(称准至10mg),加水10mL、丙三醇(甘油)30mL溶解混匀后装入棕色滴瓶。置于阴凉处,避光密闭保存(如出现浑浊应重新配制)。

4.6 丙三醇(GB/T 687)。

4.7 硝酸铅(HG3-1070)。

4.8 铅标准液(1mL含0.01mg铅)

称取0.160g硝酸铅,溶于少量水及1mL(1+1)硝酸中,移入1000mL容量瓶中,稀释至标线,摇匀。再用移液管自此溶液中吸取100mL入1000mL容量瓶,稀释至标线,摇匀,即为0.01mg/mL铅标准液。

5 操作步骤

称取经粉碎至71μm的干燥试样1.00g(称准至10mg),置于100mL锥形烧瓶中,加入“1+9”盐酸溶液12mL,溟水5mL,轻轻转动,使试样完全浸湿,加热缓和煮沸5min,稍冷,过滤于100mL锥形烧瓶中,用热水分次洗涤滤渣,滤液和洗液合并,缓和加热此溶液使蒸发至干,加入“1+16”乙酸溶液3mL,在温水中加热溶解后,移入50mL比色管中,加硫化纳溶液(4.5)1滴,稀释至50mL,揺匀,放置10min后,呈现混浊黑色。

6 结果表述

混浊液之黑色不深于3mL铅标准溶液,示为活性炭中重金属含量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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