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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酸溶物的测定GB/T 12496.18-1999

2021-08-04 国标文件

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酸溶物的测定GB/T 12496.18-1999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酸溶物的测定》,标准号:GB/T 12496.18-1999代替GB/T 12496.12-1990。(现行)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活性炭酸溶物的试验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活性炭。

2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6682-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
3 方法提要

试样加盐酸溶液煮沸,过滤,蒸干滤液并灼烧至恒量。

4 仪器

4.1 高温电炉。

4.2 瓷坩埚50mL。

5 试剂和溶液

本标准中所用水应符合GB/T 6682中三级水规格,所列试剂除特殊规定外,均指分析纯试剂。

5.1 盐酸(GB/T 622),“1+4”盐酸溶液。

5.2 硫酸(GB/T 625)。

6 操作步骤

称取经粉碎至71μm的干燥试样1.0g(称准至0.2mg),置于100mL锥形烧瓶中,加入“1+4”盐酸溶液25mL,加热缓和煮沸5min,过滤于已在600℃灼烧至恒量的50mL瓷坩埚中,滤渣用热水分次洗涤,滤液和洗液合并,加入硫酸1mL,缓和加热蒸发至干,待三氧化硫白烟去尽后,将坩埚送入高温电炉,在600℃灼烧至恒量。

7 结果计算

X=(m2-m1)/m×100

式中:X—试样中的酸溶物含量,%;

m2—灼烧后酸溶性干物质和坩埚质量,g;

m1—坩埚质量,g;

m—试样质量,g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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