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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水分含量的测定GB/T 12496.4-1999

2021-07-01 国标文件

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水分含量的测定GB/T 12496.4-1999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水分含量的测定》,标准号:GB/T 12496.4-1999,代替GB/T 12496.21-1990。(现行)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活性炭水分的测定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活性炭。

2 方法提要

一定质量的试样,经烘干,以失去质量所占百分数作为水分含量。

3 仪器

3.1 电热恒温干燥箱。

3.2 天平,感量0.1mg。

4 操作步骤

4.1 适用于粒度小于180μm占优势的活性炭。

称取1~2g(称准至0.5mg)试样,放入预先干燥和称量过的称量瓶中,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均匀。置于温度调节至(150±5)℃电热恒温干燥箱内,干燥至恒量(一般3h足够),取出放在干燥器中,冷却到室温后称量。

4.2 适用于粒度大于180μm占优势的活性炭。

称取5~10g(称准至2mg)试样,放入预先干燥和称量过的称量瓶中,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均匀。置于(150±5)℃电热恒温干燥箱内,干燥至恒量(一般3h足够,取出放在干燥器中,冷却到室温后称量。

5 结果计算

X=(m-m1)/(m-m2)×100

式中:X—水分含量,%;

m—原始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,g;

m1—干燥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,g;

m2—称量瓶的质量,g。

6 精密度与偏差

见表1。

表1

名义水分,% 1 5 12
同实验室标准偏差 19 3 6
不同实验室标准偏差 51 13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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